入会申请
首 页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
理事会名单
监事会名单
专业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协会章程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知名商标品牌
北京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
评审专家
会员服务
入会申请
会员与服务
《北京商标》会刊
商标实务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经典案例
专家释法
会员风采
代理机构
品牌风采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要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要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2009-09-28 00:00
日前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6日全文公布。《规划》提出,要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盗版侵权行为,促进国家文化创新能力建设。
《规划》在“保障条件”部分强调,要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依法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盗版侵权行为,促进国家文化创新能力建设。
《规划》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做好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扩大文化消费、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扩大对外文化贸易等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在扩大文化消费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快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富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主题公园。开发与文化结合的教育培训、健身、旅游、休闲等服务性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在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方面,《规划》强调,要支持优先选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水平高的文化设备及产品。
《规划》全文近6000字,分为“加快文化产业振兴的重要性紧迫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等五部分。
据了解,《规划》是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这是继钢铁、汽车、纺织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后出台的又一个重要的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