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申请
首 页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
理事会名单
监事会名单
专业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协会章程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知名商标品牌
北京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
评审专家
会员服务
入会申请
会员与服务
《北京商标》会刊
商标实务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经典案例
专家释法
会员风采
代理机构
品牌风采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司:软件产业六大优惠政策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司:软件产业六大优惠政策
2008-12-09 00:00
12月5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副司长郭建兵5日透露,工信部软件司将尽快制定和出台鼓励软件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一表态意味着软件业界呼吁多时的延长“新18号文”政策将很快出台。
12月5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主办的“2008中国信息产业经济年会”在北京举办,郭建兵在会上做主题演讲时透露了上述信息。
新18号文有望很快出台
郭建兵演讲的题目即为《继续加大软件服务业政策支持力度》,可见新组建的软件服务业司对尽快出台相关政策的重视程度。郭建兵所言的“进一步鼓励软件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即业界呼吁多时的延长“新18号文”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于2000年6月24日颁布了《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文件,简称“18号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在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18号文”有效促进了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在国内盗版问题没有得到大幅度改善的情况下,中国软件产业依然取得了年均30%的高速增长。临近2009年,业界十分关注该优惠政策在一年后将如何延续。全国人大代表王文京、孙丕恕都在2008年的人大会上建言延续“新18号文”。
优惠政策将涵盖软件新业态
除了在2010年后继续对软件行业实行税收优惠外,业界还呼吁将软件外包、SaaS(软件即服务)等软件新业态纳入优惠范围之中。
郭建兵在演讲中透露,各种新业态将被纳入即将出台的优惠政策中,“在新政策中,要在现有政策内容和手段基础上进行扩充,要扩大软件服务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的范围,特别是为信息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新18号文政策制订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处副司长董宝青也在今年7月的一次会议上透露,新的18号文延续政策将涵盖SaaS(软件即服务)等新业态。
政府对软件产业的六个优惠政策
郭建兵在演讲中透露了软件服务业司对行业的政策支持情况,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分别为:
一,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尽快制定和出台进一步鼓励软件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新政策中,要在现有政策内容和手段基础上进行扩充,要扩大软件服务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的范围,特别是为信息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做好信息技术服务示范工作,挖掘内需市场,推进两化融合。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大力挖掘国内内需市场,促进政府信息化等业务外包,鼓励和支持其将非核心业务推向信息技术服务市场,从而促进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全面发展,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
三,快速推动软件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企业信用评定,带动行业信用水平提高。组织信用等级高的软件服务企业进行宣传推广,促进产业信用杠杆应用,提高社会各界和国内外用户对我国软件服务企业的认同度和信赖度。
四,尽快制定和颁布软件服务业相关标准,特别是信息技术服务方面的标准,规范企业认定,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企业国际化、标准化发展水平,推动产业合理、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和产业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五,深入实施人才战略,加快培养国际化高层次复合型的软件人才,形成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协调各方面资源,加强软件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推动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善,促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和实施。
六,加强对我国软件服务产业和企业的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打造品牌。支持和鼓励软件服务业领域产业联盟的建立,充分发挥软件行业协会在产业促进、市场环境营造、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共同创造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