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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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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2008-12-08 00:00
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3日发布的《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向媒体通报了有关情况。《若干意见》明确,人民法院要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若干意见》提出五项措施加强保护现代农业。其中明确指出,要保护农业知识产权。加强涉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大对涉农知识产权,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力度,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还详细介绍了《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当前农村土地资源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人民法院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和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的六项措施、人民法院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三项措施以及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和服务水平的五项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