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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国外境遇“两重天” 长城精灵在国内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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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国外境遇“两重天” 长城精灵在国内胜诉
2008-08-06 00:00
北京青年报刚报道了长城精灵在意大利被都灵法院判决侵权的消息,近日,记者又从长城汽车获悉,7月21日,有关菲亚特与长城汽车专利权纠纷一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驳回菲亚特奥托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中指出:菲亚特奥托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所展示的图片与长城精灵车型比较,主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均具有明显区别,尤其是一般消费者关注的车型前脸和尾部的区别最为明显,该明显的区别不会导致消费者对上述两车型设计的误认。对于菲亚特所称的长城精灵“实施了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理据不足,不予支持。驳回其诉讼请求。
据了解,此前在意大利都灵法院的诉讼中,都灵法院指定专家在出具的鉴定报告中也指出:长城精灵没有触及菲亚特熊猫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同时这款车的设计符合法律规定的新颖性的要求,可以从总体上与熊猫区别开来。然而意大利都灵法院于7月16日作出的裁定却否定了专家的鉴定报告。
长城汽车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长城精灵是该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并已申请了外观专利,无任何侵权行为。此次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和专家的鉴定结果都表明,长城精灵并未侵犯菲亚特的外观专利设计,意大利都灵法院显然对长城精灵做出了不公正的裁决,不排除人为因素和对本国汽车企业保护的考虑。对于都灵法院的裁决,长城汽车负责人表示:会按照法律程序提出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