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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瑞拉德公司否认菲莫美国对其侵权的指控2007-12-13 00:00  罗瑞拉德烟草公司将因为使用字母“M”来宣传其新港牌卷烟,从而破坏了菲利普莫里斯美国公司的具有标准传统风格的万宝路商标而承担责任。

  美国最大的烟草公司在美国地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阻止罗瑞拉德烟草公司在其新港牌卷烟的包装上使用“M”,因为它认为罗瑞拉德不公正地侵犯了自己最畅销的品牌。

  今年2月份,位于北卡罗莱纳的格林斯博罗市的罗瑞拉德烟草公司向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提交了注册“M新港混合”(M Newport Blend)和“M新港混合寒冷之路”(M Newport Blend The Way to Chill)为商标的申请。

  在12月4日提交法院的一份文件中,罗瑞拉德否认了菲利普莫里斯美国公司认为它“公然尝试利用菲利普莫里斯美国公司的M标志以及与它有关的万宝路品牌的长久商誉与权益”的指控。

  罗瑞拉德说,位于里士满的菲利普莫里斯美国公司“所称的M标志并不著名”,“消费者根本就没有将字母M单单与菲利普莫里斯联系在一起,更不用说专门将M与它联系在一起了。”

  要求陪审团审判以解决该案的罗瑞拉德公司说,它也为自己的申请向专利与商标局提交了修正申请,因为其申请专利的商标应读为“新港M混合”(Newport M Blend)。

  除了别的要求以外,作为奥驰亚集团一个子公司的菲利普莫里斯美国公司请求法院认定罗瑞拉德侵犯了万宝路的商标,阻止罗瑞拉德在其新港牌卷烟或任何其他卷烟上使用“M”标识,并支付补偿性赔偿金。

  万宝路是美国最畅销的品牌,占据着零售市场41.1%的份额。菲利普莫里斯说,它的品牌拥有50.6%的市场份额。

  作为洛伊斯公司一个子公司的罗瑞拉德烟草公司在美国卷烟市场中占据10%的份额。新港牌卷烟的市场份额为9%。

  12月5日,要求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给予评论的请求未能立刻得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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