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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味”傍“传味”涉嫌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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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专味”傍“传味”涉嫌商标侵权
2007-11-14 00:00
“传味”威化王饼干是浙江金旺达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而最近市场上又出现了一种“专味”威化王饼干,“传”与“专”仅差了一个单人旁。
瑞安市的浙江金旺达食品有限公司一直在从事生产“传味”、“传美”注册商标的产品。从去年10月份开始,他们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批“专味”威化王饼干,其外包装、注册商标与公司生产的“传味”系列威化王饼干的外包装几乎相同。而且还引用了金旺达公司的“传味、传美、传健康”的广告宣传语。
就此,金旺达公司向工商部门举报。
经追查,工商部门在余姚市查获了仿制金旺达公司威化王饼干的厂家。
工商人员称,目前一些小企业喜欢傍“名牌”,以达到鱼目混珠,从中牟利。这样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涉嫌到商标侵权。目前,该案已由余姚市经检大队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