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申请
  • 首 页
  •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
    理事会名单
    监事会名单
    专业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协会章程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 知名商标品牌
    北京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
    评审专家
  • 会员服务
    入会申请
    会员与服务
    《北京商标》会刊
  • 商标实务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经典案例
    专家释法
  • 会员风采
    代理机构
    品牌风采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美国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公司起诉洛利拉德公司商标侵权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美国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公司起诉洛利拉德公司商标侵权2007-11-09 00:00  近日,美国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公司就洛利拉德公司在其新港牌卷烟上使用大写英文字母“M”一事,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公司在起诉书中称,洛利拉德烟草公司作为美国Loews Corp公司下属的一家子公司,在其卷烟牌号上使用大写英文字母M,侵犯了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公司万宝路牌卷烟的商标权,因此,要求洛利拉德公司停止其侵权行为,立即停止该公司在其新港牌卷烟上使用英文大写字母M,并向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公司进行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

  据称,总部设于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的洛利拉德烟草公司曾于今年2月份向美国商标局提出申请,要求注册“M Newport Blend”的卷烟商标,但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公司认为其侵权。
版权所有:北京商标协会 京ICP备202102328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5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