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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公司起诉洛利拉德公司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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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美国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公司起诉洛利拉德公司商标侵权
2007-11-09 00:00
近日,美国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公司就洛利拉德公司在其新港牌卷烟上使用大写英文字母“M”一事,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公司在起诉书中称,洛利拉德烟草公司作为美国Loews Corp公司下属的一家子公司,在其卷烟牌号上使用大写英文字母M,侵犯了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公司万宝路牌卷烟的商标权,因此,要求洛利拉德公司停止其侵权行为,立即停止该公司在其新港牌卷烟上使用英文大写字母M,并向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公司进行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
据称,总部设于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的洛利拉德烟草公司曾于今年2月份向美国商标局提出申请,要求注册“M Newport Blend”的卷烟商标,但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公司认为其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