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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中国驰名商标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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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中国驰名商标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
2007-10-11 00:00
复旦大学日前说,“复旦”商标(包括“复旦”二字和图形标识)近日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教育类)。
“复旦”二字自1905年始,伴随复旦大学已逾百年。“复旦”出自《尚书大传》,“日月光华,旦复旦兮”。以此为校名,意在自强不息。随着复旦大学逐步发展成为一所国内外知名的重点大学,“复旦”也就成为一个享有公信度和知名度的教育品牌。
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与复旦大学无关的单位和个人在商标注册、广告宣传中大量盗用、冒用“复旦”的名称和标识,误导和欺骗公众,获取经济利益。面对日益增多的侵权行为,1999年起,复旦大学开始申请注册商标,目前已在教育、科研服务类获得批准。此前“复旦”已被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
复旦大学有关负责人表示,复旦大学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不是出于商业目的,而是为了积极保护学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