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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植物新品种保护收费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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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家发改委:植物新品种保护收费大幅降低
2007-09-10 00:00
从9月1日起,植物新品种保护收费标准大幅度降低。申请费和审查费分别降低了44.7%和45.7%,年费降低了80%左右。同时,免除测试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标准的公告。公告指出,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申请费、审查费、年费的收取标准调整为:每个品种的申请费由1800元降为1000元;审查费由4600元降为2500元;在保护期内,年费第1年~第6年每年1000元,以后每年1500元;不再收取测试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保护办公室周建仁处长介绍,植物新品种权是农业和林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是推动农业和林业发展的原动力。植物新品种的发现和培育,需要付出大量的创造性劳动和资金。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收费标准比专利权收费要高,收费标准甚至高于一些花卉产业发达国家。相反,我国的植物新品种在市场的售价又普遍 低于国外市场。这种状况致使我国新品种保护数量偏低。根据全国人大代表的提案,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进行专门调研认为,我国新品种保护收费标准确实偏高,这必然会抑制个体经营者及企业研发的积极性,使很多有市场潜力的新品种被埋没于民间或者被长期保存在实验室。
植物新品种保护费的大幅度降低,对减轻育种人的负担,降低成本,鼓励育种人走向市场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鼓励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