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申请
  • 首 页
  •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
    理事会名单
    监事会名单
    专业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协会章程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 知名商标品牌
    北京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
    评审专家
  • 会员服务
    入会申请
    会员与服务
    《北京商标》会刊
  • 商标实务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经典案例
    专家释法
  • 会员风采
    代理机构
    品牌风采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柯达诉松下侵权 涉及四项数码相机专利技术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柯达诉松下侵权 涉及四项数码相机专利技术2007-08-27 00:00  柯达公司近日起诉松下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称后者侵犯了其拥有的四项数码相机技术专利。

  柯达公司在提交德克萨斯州泰勒市联邦区法院的诉状中称:“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制造商松下电子公司未经柯达公司许可,使用本属于后者的发明专利。”柯达诉状中列入被告的还有Victor和JVC美国公司,松下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拥有松下品牌全部股份,拥有Victor公司多数股份。

  诉状称:“专利侵权事件使柯达公司严重受损,因此希望侵权公司提供现金赔偿,柯达还希望法庭向上述被告公司发出侵权专利技术禁用令。”

  总部位于纽约罗彻斯特的柯达公司声称,上述几家公司在数码相机生产中使用了柯达公司的发明专利,主要是于1991年-2001期间柯达申报的图像压缩、存储、传感和预览等四项专利技术。今年一月,柯达以同样理由起诉索尼的官司最终取得了和解。
版权所有:北京商标协会 京ICP备202102328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5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