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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30家KTV首获著作权使用证 签约金额3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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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昆明30家KTV首获著作权使用证 签约金额316万
2007-04-10 00:00
4月8日,中国音像协会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已交费的KTV业主授权颁发版权使用许可证,昆明30家KTV接受了中国音像协会颁发的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信息宣传处处长冯宏声、云南省版权局副局长李安波、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主任陈玉鹏,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院长刘晓耕以及正大国际唱片、音尚动力、鸟人艺术、环境唱片旗下艺人代表权利人出席了发布会。
今年2月,中国音像协会云南联络站正式成立,卡拉OK版权使用许可及收费工作也在云南相继启动。按照《中国音像协会关于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公告》的规定,收费计算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起,收费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同时参考云南省的人均消费指数、人均可支配消费指数及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指数等统计数据,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据介绍,目前昆明的签约KTV已超过40家,签约金额达到了3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