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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官司画下句点 苹果与思科商标案最终和解2007-02-26 00:00  据报道,思科与苹果近日达成协议,共享iPhone品牌,思科所提的商标侵权官司也画下句点。根据协议,双方可使用iPhone品牌名称,未来双方产品将合作。不过双方的联合声明表示,协议的其他条款属于机密。和解协议也为这两家公司6周来的商标侵权官司划下休止符,同时也可以让苹果如期在6月推出结合iPod音乐拨放功能与行动电话功能的iPhone。

  2007年1月9日,苹果发布了旗下第一款手机产品“iPhone”。该商标与苹果的拳头产品“iPod”很像姐妹商标,对苹果来说可谓重要的无形资产。不料仅仅2天后,思科即提起诉讼,指控苹果公司使用“iPhone”商标系侵权行为,并称这种侵权行为是蓄意的和恶意的。之后不久,一家加拿大电信公司Comwave向思科系统公司发布一封警告函,声称思科侵犯了它使用的“iPhone”品牌。这一度使得该商标的争夺陷入白热化。

  据了解,面对思科的起诉,苹果先是公开表示思科的诉讼很是“愚蠢”,并宣称要和思科法庭上见。然而不久前,两家公司都改变了态度,表示打算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这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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