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申请
  • 首 页
  •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
    理事会名单
    监事会名单
    专业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协会章程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 知名商标品牌
    北京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
    评审专家
  • 会员服务
    入会申请
    会员与服务
    《北京商标》会刊
  • 商标实务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经典案例
    专家释法
  • 会员风采
    代理机构
    品牌风采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奇瑞QQ车刹车灯不侵权 安徽首例不侵权诉案宣判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奇瑞QQ车刹车灯不侵权 安徽首例不侵权诉案宣判2006-11-15 00:00  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安徽首例不侵犯专利权之诉案――奇瑞QQ“圆环刹车灯”不侵权诉案日前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一审判决原告奇瑞公司使用的“圆环状刹车灯”不侵权。

  去年底,安徽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收到家住上海虹桥的赵申苓发出的警告信,称“奇瑞QQ”非常独特醒目的“圆环状刹车灯”侵犯了他的“一种圆环状刹车灯”发明专利权。对此,奇瑞汽车有限公司认为,早在这种专利申请前,日本专利文献中就公开了一种圆环刹车灯的具体技术内容,奇瑞公司采用的技术就是这种公知技术,并不存在侵权。故奇瑞公司将赵申苓诉至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其生产的QQ汽车使用的“圆环状刹车灯”不侵犯被告的专利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奇瑞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奇瑞QQ汽车上使用的“圆环状刹车灯”采用的是公知技术。因此,原告诉讼理由成立,应该予以支持。故判定原告奇瑞公司所使用的“圆环状刹车灯”不侵犯被告赵申苓的涉案专利权。

  据了解,打知识产权官司不要求判侵权而是要求判不侵权,这在安徽省尚属首例。

来源于:新华通讯社

版权所有:北京商标协会 京ICP备202102328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5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