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申请
首 页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
理事会名单
监事会名单
专业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协会章程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知名商标品牌
北京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
评审专家
会员服务
入会申请
会员与服务
《北京商标》会刊
商标实务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经典案例
专家释法
会员风采
代理机构
品牌风采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奥拓商标之争再起 专家称江南已错失维权良机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奥拓商标之争再起 专家称江南已错失维权良机
2006-07-27 00:00
本是同根生,长安奥拓与江南奥拓却为了“奥拓”商标反目为仇。媒体近日获悉,因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和江南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已分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北京一中院已受理这四起商标行政案件,并将于8月份一并进行公开审理。
据悉,长安汽车集团前身为长安机器厂,与江南机器厂、秦川奥拓、江北奥拓三个企业同属于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安排上述“四子”生产从日本铃木公司引进的ALTO车型。为便于区分,总公司规定四家须在各自所产的车后窗左边分别写上长安奥拓、江南奥拓、江北奥拓和秦川奥拓字样。介于日本铃木只在中国注册了“ALTO”英文商标,并未注册中文商标,1993年长安汽车抢注“奥拓”中文商标。由于同属中国兵器总公司,其余三家对长安汽车抢注“奥拓”商标并未引起重视,为日后商标纷争留下了隐患。
2001年江南机器厂股权变更后,在微型轿车市场异军突起,挤占了长安奥拓的市场空间。2004年8月,长安汽车向湖南省高院提起诉讼,追究江南汽车的侵权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0万元。江南汽车立即展开反击,将长安汽车告到了国家商评委,要求长安汽车撤销“奥拓”商标。
经过近两年的审理,国家商评委于今年5月24日分别作出裁定,“江南奥拓”、“长安奥拓”商标分别为江南汽车和长安汽车所拥有,这种基于历史和长期并存使用所形成的商标权应受到法律保护。但双方均对裁定不服,再次分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商评委的裁定。
信息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