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申请
  • 首 页
  •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
    理事会名单
    监事会名单
    专业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协会章程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 知名商标品牌
    北京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
    评审专家
  • 会员服务
    入会申请
    会员与服务
    《北京商标》会刊
  • 商标实务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经典案例
    专家释法
  • 会员风采
    代理机构
    品牌风采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伟哥专利案一审裁决 辉瑞胜诉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伟哥专利案一审裁决 辉瑞胜诉2006-06-05 00:00  伟哥专利案一审结果于6月2日下午公布,北京市一中院最终裁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败诉。

  辉瑞胜诉后,法院对原告辉瑞所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回专利无效决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按照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有权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

  辉瑞企业事务部总监表示,这个裁定肯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2001年给予辉瑞万艾可专利的决定。对于可能面对的终审,她反复强调,辉瑞在华一定坚持走法律途径。

  2004年7月5日,经过复审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以“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为由,对辉瑞万艾可(2001年在华获得发明专利权)作出宣告专利无效的决定。

  万艾可是全球最大抗ED药物,辉瑞为此投入研发费用超过10亿美元。2001年9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万艾可发明专利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万艾可的专利一旦正式生效,其保护期将延续到2014年。同年,国内12家企业联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万艾可专利无效。

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版权所有:北京商标协会 京ICP备202102328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5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