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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专利费之争告一段落 国产DVD每台再加2.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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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DVD专利费之争告一段落 国产DVD每台再加2.5美元
2006-04-28 00:00
4月27日上午,受飞利浦、索尼、松下等24家专利公司的许可,美国MPEG专业技术管理公司和中国电子音响协会签署了“MPEG—2专利联合许可”谅解备忘录。协会旗下60多家中方会员公司接受DVD关于音频领域专利的收费标准。
按照备忘录,中国电子音响协会成员公司2005年7月1日之后生产的DVD,每台要向美国MPEG专业技术管理公司交纳2.5美元的知识产权费。之前生产的DVD有三种追缴方式选择:一次性付清;厂家从生产第一台DVD起累计至2005年7月1日,按照实际的生产规模、每台收4美元,分期付款;按照2005年7月1日之后的生产规模,每台增加0.5美元、3年交清,或者每台增加0.25美元、5年交清。
由于自主知识产权缺位,形形色色的专利费用已经成为DVD生产企业的沉重负担。中国DVD机累计缴纳的各种知识产权费用已经达到每台十几美元,在巨额专利费的压榨下,国内企业已普遍停止传统DVD的出口,调整产品结构。
信息来源:北京现代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