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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夺回中文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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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沃尔玛夺回中文域名
2006-01-13 00:00
全球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四个域名被南京中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抢注。北京高院于日前做出终审判决,判令南京中铁注销其申请注册的“沃尔玛.cn”、“沃尔玛.中国”、“沃爾瑪.cn”、和“沃爾瑪.中国”域名。 这起网络域名纠纷案终于以沃尔玛获胜而告终。
据了解,中文“沃尔玛”字样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拥有的中文商标、商号和服务标记。沃尔玛公司于2004年发现,“沃爾瑪.中国”、“沃尔玛.中国”、“沃爾瑪.cn”和“沃尔玛.cn”四个域名在2003年7月24日被南京中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南京中铁”)抢注。如在IE地址栏中输入“沃尔玛.cn”,则会进入南京中铁的商业性网站,在该网页左侧有“公司简介”、“产品介绍”等四个栏目,右上侧有“给您带来动力凯乐尔蓄电池王者的风范强劲的马力”等广告语。其他三个域名在注册后并无实际使用,在IE地址栏中分别输入“沃爾瑪·中国”、“沃尔玛.中国”、“沃爾瑪.cn”时,均出现“无法显示网页”的页面。沃尔玛公司于2004年8月25日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投诉,请求其对上述四个域名进行裁决。在域名投诉处理程序期间,南京中铁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其注册使用上述域名合法。针对南京中铁的起诉,沃尔玛公司特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判令南京中铁停止侵权,并注销其注册的四个域名。
北京一中院于2005年6月17日做出一审判决,认定:沃尔玛公司对“沃尔玛”享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权益,南京中铁注册、使用涉案域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判令南京中铁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注销其申请注册的“沃尔玛.cn”、“沃尔玛.中国”、“沃爾瑪.cn”和“沃爾瑪.中国”域名。南京中铁提起上诉后,北京高院于日前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南京中铁的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高院认定,中文用户见到“沃尔玛”字样时首先会联想到的是沃尔玛公司及其相关业务。相关公众在点击“沃尔玛.cn”等域名前,并不知道它们对应的是南京中铁的网站,会误认为是沃尔玛公司的网站,对沃尔玛公司的利益造成了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