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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叫停柏丽雅所持太阳神商标2005-09-08 00:00

近期,一桩商标争议案又将“太阳神”推向风口浪尖。记者近日获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已认定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太阳神公司”)拥有的“太阳神”商标为“驰名商标”,而广州柏丽雅日化有限公司持有达十年之久的“太阳神”浴液类商标被要求撤销。柏丽雅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审判决,法院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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