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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子”遇李鬼2005-07-28 00:00

时下,健身保健已逐渐成为时尚消费。走在大街上常可见到标有“良子”字样的健身服务场所。人们不禁要问:这么多的“良子”店,是一家企业的连锁经营店吗?今明两天,天津市开发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两起“良子”商标涉嫌专用权被侵犯及不正当竞争案。案件的原告是北京台联良子保健技术有限公司,被告则分别是天津樱花良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和朱义安(天津开发区樱花良子健身中心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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