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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字号“同仁堂”商标侵权案审结2004-11-26 00:00

11月25日浙江消息,北京同仁堂与温州叶同仁堂商标侵权官司,经过半年的诉讼,近日在浙江省高级法院落幕。有着334年历史的温州叶同仁堂被判招牌中去掉“堂”字,并在两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北京同仁堂始创于康熙8年(公元1669年),2001年发展成为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82年,“同仁堂”注册了商标,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温州叶同仁堂由浙江慈溪人叶心培创立,历经百年经营,2001年成立温州叶同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南北两家“国药老字号”一直相安无事,直至今年5月,因怀疑对方商标侵权,北京同仁堂一纸诉状将温州叶同仁堂告上法庭。要求温州叶同仁堂停止使用“同仁堂”字眼,在全国性媒体上道歉,并索赔5000万元商誉损失和经济损失49万多元。

浙江高法最终选择庭上调解,温州叶同仁堂的招牌中去掉“堂”字,在两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承担各项费用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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