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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所用照排纸筒被判专利侵权2004-11-25 00:00乐凯所用照排纸筒被判专利侵权

上海忆众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乐凯胶片公司生产“照排纸筒”的企业。日前,由于其生产的“照排纸筒”与上海延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工业胶片包装筒”外观造型十分相似,而被“工业胶片包装筒”的设计者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告上法庭。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忆众公司侵犯了“工业胶片包装筒”设计者——陈汉刚的专利权。

1999年11月,陈汉刚设计的“工业胶片包装筒”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授权给延中公司生产使用。2002年3月,被告忆众公司法定代表人——毛忆民从延中公司辞职后,另起炉灶,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了忆众公司,生产同类产品。

2003年6月,忆众公司按照中国乐凯胶片公司提供的纸筒标准,为乐凯公司生产用于照排胶片包装的“照排纸筒”,并由乐凯公司交由上海迪辉贸易公司销售。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工业胶片包装筒”外观设计专利,在专利保护期内,应受法律保护。由于忆众公司生产的“照排纸筒”外形与原告设计的专利产品基本相同,又是同类产品,因此,忆众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生产销售“照排纸筒”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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