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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两年出台2004-09-02 00:00

京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举办以来的首次两地知识产权交流活动昨天举行,京港知识产权界人士就如何利用行政执法加强专利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在昨天的“保护知识产权,繁荣京港经济”知识产权论坛上,香港工业协会副主席孙启烈表示,内地知识产权制度的持续完善,将有助推动CEPA发挥预期的效果。他说,“随着CEPA的落实,很多港商都计划在内地投资发展自己的品牌,并开发新的产品。内地如果能提供一个知识产权受到高度保障的营商环境,肯定能鼓励港商尽快启动这方面的进程,因此北京和香港在这方面的交流很有意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刘东威则透露,北京将在近两年内出台地区性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对现有的国家法规进行细化,以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并将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决不搞地方保护。

据参会的香港业者介绍,由于目前内地与香港在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制处理方面还有许多不同,如在两地打击侵权行为的手段上,香港主要是从司法途径介入,而内地则采用行政处理与司法审判并行的双轨制;在赔偿方面,香港企业可就被侵权行为可能造成的所有损失和严重后果经司法程序向侵权者索赔,而在内地企业通过法律途径所获的赔偿额只能按实际损失计算。这些法规的不同使得港商在决定进入内地之前有机会深入了解内地法规显得异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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