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申请
  • 首 页
  •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
    理事会名单
    监事会名单
    专业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协会章程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 知名商标品牌
    北京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
    评审专家
  • 会员服务
    入会申请
    会员与服务
    《北京商标》会刊
  • 商标实务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经典案例
    专家释法
  • 会员风采
    代理机构
    品牌风采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我国将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纳入高技术服务产业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我国将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纳入高技术服务产业2011-10-24 13:00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以下简称《指南(2011年度)》)。该指南新增了高技术服务产业,并将知识产权服务纳入重点领域。

  《指南(2011年度)》确定了当前优先发展的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海洋、高技术服务十大产业中的137项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重点内容体现了发展高技术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新需求。

  根据《指南(2011年度)》,高技术服务产业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8个重点领域。

  《指南(2011年度)》提出,知识产权服务要涵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专利技术分析、知识产权布局研究、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管理咨询、法律事务等服务;知识产权数据加工、翻译、专题数据库建设等信息加工服务;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等代理服务;知识产权的交易、推广、评估、投融资、证券化、托管、公证、培训等服务。

  《指南(2011年度)》指出,电子商务服务要面向行业、区域、企业及消费者的网络交易服务,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加密和认证技术的电子认证服务,在线支付服务,物流配送信息服务;网络信用信息及评估服务;网络身份管理与验证服务;网络信息管理与检测服务;网络交易安全保障服务;网络维权服务;电子商务系统技术支持服务。

  《指南(2011年度)》还指出,数字内容服务应基于三网融合的数字内容播控平台与集成分发服务体系,移动数字内容服务,数字影像、数字动漫、数字文学、数字学习及数字版权保护关键技术及应用服务体系;中华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数字化技术服务,三维数字动漫/影视协同创作与网络交易服务;人口、地理、社保、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及高技术产业相关领域数字内容资源开发和多媒体互动应用服务。

  据了解,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进一步发挥“指南”的指导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在充分分析国内外高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版权所有:北京商标协会 京ICP备202102328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5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