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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将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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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将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3-04-02 16: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今年二季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各地工商部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这是记者3月29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的。
“傍名牌”主要是指借助他人的市场信誉和产品信誉,通过搭便车制造市场误认混淆,以争取市场交易机会的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为:突出、放大使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简化使用企业名称,构成对商品的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虚假宣传;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他人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等。
这次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的重点商品是:去年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以及事关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建设的农业机械、农药化肥等涉农商品;重点违法行为是:假冒驰名(著名)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仿冒知名企业名称等。
工商总局表示,欢迎经营者积极向所在地工商机关投诉举报“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初步侵权证据;案件涉及面广的,也可直接向省级工商机关和工商总局投诉。工商总局同时呼吁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创建自己的品牌,共同建设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