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申请
  • 首 页
  •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
    理事会名单
    监事会名单
    专业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协会章程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 知名商标品牌
    北京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
    评审专家
  • 会员服务
    入会申请
    会员与服务
    《北京商标》会刊
  • 商标实务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经典案例
    专家释法
  • 会员风采
    代理机构
    品牌风采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完善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完善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2018-08-10 13:40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实施细则》,其中要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应主动、及时公开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公开的案件信息应当准确、真实,接受社会监督。该细则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根据《实施细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公开的案件类型包括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查处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案件和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公开的案件信息内容一般应当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等信息;对于涉及植物新品种权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案件信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应当事先征求有关植物新品种权权利人的意见。

  据悉,该实施细则是对2014年5月印发的《国家林业局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的修订。为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案件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版权所有:北京商标协会 京ICP备202102328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538号